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2015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情况,监督电话:5512010。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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