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人事局了解到,对于登记求职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向有用人需求的单位推荐,每名毕业生至少要保证有一次以上的推荐机会。
昨天,市人事局下发了《北京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2009年,市人事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三次毕业生就业月招聘活动。
根据方案,2009年将建立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制度。各区县人事局要建立专门台账,大力做好本区县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的求职登记工作。
对于登记求职的毕业生,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向有用人需求的单位推荐,每名毕业生至少要保证有一次以上的推荐机会。
2009年,还将建立困难毕业生的登记认定和重点帮扶制度。各区县人事局要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认定标准,进行专项登记,给予“一站式”、“一对一”的重点帮扶,优先为其推荐就业。要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在登记半年内就业成功率达到100%。
在大力搜集岗位信息的基础上,各区县人事局重点针对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收集需求信息,确保在年底前,登记求职的2009届本区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市人事局要求,各区县人事局要成立专职协调机构。摸清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底数。要不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投入力度,列入经费预算,确保资金到位。所有服务项目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2009年部分月份招聘活动
3月举办第一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有两场针对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就业招聘会。4月至少组织一次本区县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就业招聘会;5月举办一场残疾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提供相应就业帮扶;6月各区县对往届本区县生源毕业生进行逐一排查,确保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实现就业率不低于95%;8月举办第二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9月各区县对2009年本区县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开展就业推荐工作;10月组织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网上就业招聘周活动;11月举办第三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12月2010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