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招考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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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计生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考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计生事业,无违法生育问题,具有滕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健康女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妇幼医士、计划生育技术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具有医学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不受执业资格、临床工作两年以上条件的限制。 二、招考计划 招聘镇街技术服务人员29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三倍的,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三、报名考试 1、报名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07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就业报到证),到滕州人才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5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所报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条件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3、考试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临床医学知识(占80分,主要内容:妇产科学、优生遗传知识、计划生育节育技术及相关基础知识等)和综合知识(占20分,主要内容:政治理论、计生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面试主要内容是:测试考生工作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面试成绩当场打分。 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学历、年龄、从事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笔试。笔试按招考事业单位人员要求,由市人事局组织。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面试。 3、考核。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所报职位招考计划1:1.2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事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 4、体检。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录取。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6、选定工作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被录取人员依次自主选定镇街计生服务站。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五、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待遇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放市计生服务站,由所在镇街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支付工资。试用期半年。录用人员由市计生、人事部门及镇(街道)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可在镇(街道)之间调配使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