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事局、滕州市教育局考录农村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9-08-12 来源:中国滕州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409

根据省、市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全市缺编镇小学考录部分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的范围和计划
1、考录范围:滕州生源2002—2006年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持有教育部统一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在教育局报到注册,并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人员。
2、考录计划: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共考录160名,其中,从1999年入学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80名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50名,中专毕业生30名),从2003年以后毕业的师范类大专毕业生中考录80名(考录计划附后)。
二、考录的原则、方法及要求
本次考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考试、说课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成绩占200分,说课成绩占100分(其中,音、体、美、计算机专业说课占50分,基本能力测试占50分)。
具体办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填报《报考志愿表》,领取准考证。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学科录用人数1:2的比例选拔考生参加所报学科说课;根据考生考试、说课总成绩及考录计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并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对考核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总成绩,按考录计划,分学科,由考生自主选择就业单位。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选择单位的视为放弃;考生被录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或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以上空余名额参照上述程序,从候补人员中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录满为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证件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5日至6月6日。
2、报名地点: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时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不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不予报名。
4、考试及面试(说课)费:考试费每科40元,共计80元;面试(说课)费每人70元。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2007年6月10日。
考试科目:
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100分):8:00—9:30
    专业课:所报专业小学段知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100分):10:00—11:30。
    6月15日,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公布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五、说课内容及时间
说课时间:2007年6月16日。
说课内容:仅限考生所报学科,即: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中的一个学科。考生自备小学五年级上学期的教材、教学参考书。
六、考核及体检
2007年6月19日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2007年6月20日,初选人员到滕州市中医院参加体检。
七、公布总成绩、选择就业单位的时间、地点
2007年6月22日上午,在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学术报告厅公布合格人员总成绩,并组织合格人员自主选择就业单位。
八、录用后的待遇
考生被录用后,依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枣办发[200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毕业生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成立2007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位明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邵磊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联系电话:0632—5514029(滕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