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鲁人考函[2007]5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开考的专业与级别具体设置如下:
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
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其中,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2007年11月3、4日举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考试大纲和教材出版信息见www.ceiaec.org/资格考试/教材目录。
三、考试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由我国政府签发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由监狱提供的犯人有效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报名信息卡、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区(市)及部门初审后于8月9-10日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9元。
凡因个人原因报错级别、资格(专业)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及时有效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附件:
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
附件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