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2 来源:中国滕州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1543

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枣人字[2007]157号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枣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3]90号》)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57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详情可见山东人事信息网http://www.sdrs.gov.cn)“专家管理”栏。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重点推荐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可以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中推荐人选,也可推荐其他人选。
    推荐时以近5年(2002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材料报送
     1、综合报告1份。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2、其他附件材料1套。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
    四、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务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314140  
  附件: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条件
                  
 
 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四)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五)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并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位、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七)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
    
(八)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九)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十)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一)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二)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年龄不超过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