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中心人民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按照枣卫字([2003]2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考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 滕州市户籍;
2、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毕业,具有《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
3、 具有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证;
4、 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01年及以后毕业生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5、 身高150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临床护理或助产技术,尚未就业人员。
二、招考计划
招聘护理人员50名,助产人员6名。护理、助产仅限本专业人员报考。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三倍的,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三、报名考试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9月10日至9月14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8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招考费每人100元。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事业单位招考人员要求进行组织。
笔试时间:9月22日上午8:00——12:00(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护理专业分为护理学(基础、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解剖学、药理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助产专业分为护理学(基础、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妇产科学、儿科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打分。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根据笔试成绩护理专业按照1:1.3的比例、助产专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按照所报职位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学历、年龄、籍贯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录取。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五、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待遇
录用人员为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非在编护士,按照枣庄市卫生局(枣卫字[2003]23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
附:关于卫生事业单位非在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