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鲁人办发[2007]206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考试科目
(一)2008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2005)》(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其中:
1、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根据《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暂不参加考试或只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由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证明。申报职称时须将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以区(市)、部门为单位组织进行,报名信息按规定的数据库结构(附后)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录入。报考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根据鲁价费发[2002]18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交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务费每个科目(模块)60元。各考生于2007年12月10日—2008年1月6日携带报名表到教师进修学校(电话:5506126)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部队报考人员报考时采用模拟15位的身份证号,第一、二位是军人代码99’,三、四位是省代码37’,五、六位是枣庄考区代码04’,七至十二位是出生年、月、日,十三至十五位是性别代码(001代表男,002代表女)。
三、考试时间
我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拟于3—6月组织实施,下半年不再组织,此次报名为第一次考试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