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含卫生)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滕人才招字[2007]第004号
根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2007年本科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部分人员充实到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市、镇(街)卫生医疗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滕州市户籍。
2、尚未就业的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招考非卫生、非师范专业156名,招考卫生专业109名。(详见《2007年非卫、非师专业招考计划》、《2007年卫生专业招考计划》)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该专业招考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其考生报考志愿直接变更为报考村(居)类(若考生不同意可放弃报考)。
三、报名考试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滕州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8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报考志愿填写报考专业。
2、考试。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按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要求进行组织。
卫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和所报专业的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
其它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录取。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志愿及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3、挑选单位。拟录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报考志愿范围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招考单位。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
二、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
招考简章
滕人才招字[2007]第005号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年内实现“一村(居)一名大学生”的目标要求,按照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枣发[2007]19号)和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意见》(滕发[2007]42号)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滕州市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通过考试公开选拔200名大学生到村(居)任职。(详见一村(居)一名大学生招考计划)
三、报名考试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滕州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8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