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日前正式发布。《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在2007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截至2008年2月29日已发布生效的相关准则、法律、法规做了重新调整。
2008年的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1日举行,与2007年度考试大纲相比,2008年度考试大纲变化不大,主要体现在财务成本管理科目中增加了公司战略和作业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在经济法科目中增加了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在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中增加了10分英语附加题。
5年内要考过5门科目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考试:是我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它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5门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记者:李琼)
2008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备忘
考试时间
9月19日至21日
考试大纲有三大变化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中增加了公司战略和作业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
●在经济法科目中增加了物权法的相关内容
●在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中增加了10分英语附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