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我市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2 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1378

现将我市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考试科目
(一)2008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2005)》(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其中:
1、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根据《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有关规定,暂不参加考试或只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证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须将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08年5月5日至11日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zzrsks.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二份,一份于5月15日前交滕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留存,一份由本人留存。并于5月15日—19日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z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携带准考证(不用盖章)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2]18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交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务费每个模块暂交60元。
(三)报名点设置。
市中区0401      峄城区0402 山亭区0403   
台儿庄区0404    薛城区0405     开发区0406  
滕州市0407     枣矿集团0408    市直,中央、省驻枣单位0409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所编排的报名点按所属地进行报名,因报名点选错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部队报考人员报考时采用模拟15位的身份证号,第一、二位是军人代码“99”,三、四位是省代码“37”,五、六位是考区代码,七至十二位是出生年、月、日,十三至十五位是性别代码(001代表男,002代表女)。
三、考试时间
考试自5月26日起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紧,涉及面广,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