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8年高招: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08-07-01 来源:百灵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250

  高考录取2日拉开帷幕,提前批录取率先开始。本批次录取艺术类及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的考生。今天,省招考院公布了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政策。
  军校国防生:录取可“调换”

    省招考院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考院将从面试体检合格、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招生院校的计划缺额数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录取院校生源不足时,未被军校录取的面试体检合格考生,达到普通高校录取分数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可调整为国防生录取;未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国防生,达到军校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也可调整为军校录取。按照总政治部规定,各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生源不足的高校,未完成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本省的普通生。录取过程中,院校对考生政治条件、身体等有特殊要求需要退档的,由省军区招办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
   
  公安院校:录取执行三条线

    2008年各公安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数额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62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55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本科36名,山东警察学院本科500名,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46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专科30名,山东警察学院专科300名,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专科90名。
   
    公安院校本科、专科均在提前批录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其他院校本、专科执行军检本科、专科分数线。当报考公安普通高校(不包括公安现役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考院将从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招生院校的计划缺额数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