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8年高考录取开始 各类院校投档规则公布
发布时间:2008-07-02 来源:百灵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153

       投档比例是多少?投档原则如何确定?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文理类院校

  所有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将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顺序志愿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

  其中,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对有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的省外院校,将划分为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

  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对未完成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将继续划分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

艺术类院校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8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联专业成绩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院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体育类院校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院校本、专科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

  本科层次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档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