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及省人事考试中心规定补办证书程序如下:
一、成绩单申请补办,应提交:
1、个人申请;
2、单位证明。
市考试中心核实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格证书(含计算机模块)、资格证书申请补办,应提交:
1、个人申请;
2、单位证明;
3、存档的《资格考试办证登记表》(复印件。补办计算机合格证书无需此表);
4、《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从本网下载);
5、在市级(设区的市)以上报纸刊登“遗失证明”,并提供报纸原件。
市考试中心核实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补办证书要交纳证书工本费(合格证3元/证,资格证7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