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逐步废止文理分科 高二末以前不得分科
发布时间:2008-08-09 来源:百灵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023

    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我省普通高中二年级末以前不得组织学生分科,今后我省将逐步废止传统的文理分科教学的做法。

    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将全面开设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其中,学习领域包括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校须开齐所有科目,并开足课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学校可从高一下学期逐步开设选修课程。原则上3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学校必须开设。学校要尊重和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在保持行政班级不变的基础上实行走班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学生集体确定选修课程,不得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在二年级末以前不得组织学生分科,今后将逐步废止传统的文理分科教学的做法。

    据了解,普通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