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招考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发挥我市人才资源优势。决定:于近期举行一次面向我市2007年及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07年考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充实到市城市执法、教育、交通、安监、金融等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情况详见招考简章。
附件一、《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附件二、《市中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
附件一: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滕人才招字[2008]第003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滕州市户籍。
2、2007年及以前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2007年考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同时符合相应招考计划的专业要求。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1、市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招考计划6人,其中土木工程(工民建)专业1人;经济类专业5人(经济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
2、市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指挥中心:招考计划3人,其中计算机专业2人;法律专业1人。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分局:招考计划70人,专业不限。
4、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招考3人,专业金融学。
如各招考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的3倍,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计划为1人时,取消该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9月1日。
查询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3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考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原则及内容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 面试
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单位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面试人选根据招考计划,按照下列比例依次确定:
报考市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指挥中心和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分局的,按照1: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仪表形象等方面的要素。面试成绩100分。
五、考录办法及程序
1、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录取。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志愿及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选择单位的视为放弃;被录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或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录用后的待遇
报考人员被录用后,依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枣办发[200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咨询电话:0632——5522927
0632——5266008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
附件二
市中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滕人才招字[2008]第004号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考录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计划
(一)从十七个镇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选招市直中小学教师17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就业报到证,且工作年限满三年(2005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
2、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学校及镇教委办盖章同意。每镇限报3人,并且语文、数学及其他学科(见考录计划)每科限报1人。
3、报考初中教学工作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必须是滕州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滕州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原为镇街所属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现仍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符合以上条件者也可报名,不占十七个镇的限报名额,但须经本人现任教的民办学校及原隶属镇街教委办签字盖章同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员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考录计划: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附后表一)
各学段、学科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学科专业招考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并根据核定后的招考计划,相应核定尚未就业本科毕业生报考17个镇属小学的计划。
(二)2007年及以前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2007年考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报考小学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滕州户籍;
2、已在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注册,并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考录计划:60人(附后表二)。其中43人考录到市直小学任教,17人对应补充到因考录到市直学校而使师资减少的相关镇的小学。
若报考的学科专业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的3倍,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市中小学教师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9月1日
查询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3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进入说课的报考人员,在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考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与个人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取得说课资格的考生在说课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原则及内容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100分,按公共课和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课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
(二)说课
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
说课成绩100分(其中:音、体、美、计算机专业说课占50分;基本能力测试占50分)。
四、考录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核减后的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录取。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选定工作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被录取人员依次自主选定工作岗位。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选择单位的视为放弃;被录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或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录用后的待遇
报考人员被录用后,依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枣办发[200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0632—5522927
0632—5514029
附:1、《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
2、《部分小学招考60人计划表》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
附表1:
选招17名镇属学校教师补充到市直中小学计划表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美术 |
科学 |
合计 |
墨子中学 |
2 |
2 |
2 |
1 |
|
|
7 |
实验小学 |
2 |
1 |
|
|
|
|
3 |
二实小 |
2 |
2 |
|
|
|
|
4 |
四实小 |
1 |
|
|
|
1 |
1 |
3 |
合计 |
7 |
5 |
2 |
1 |
1 |
1 |
17 |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