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今年起实行综合评价
发布时间:2008-08-30 来源:滕州日报 作者:鞠忠武 浏览量:2180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出台。从今年秋季开始,高中学校的日常考试将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此外,高中文理分科时间不得早于二年级末,并将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学分制、选课制,这些新鲜概念将让高中生体验全新的学习方式。
    普通高中将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并加强对学生选课、作业和作品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记者还了解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必修课程为主,逐步开考选修课程。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应注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实践和探究的能力。
    指导意见还规定,要尊重和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逐步废止高中文理分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学生集体确定选修课程,不得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在二年级末以前不得组织学生分科。在教学管理上实行学分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三年中获得规定的144学分方可毕业,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