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名称。其他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也可转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
我省将整合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到2010年,每县要至少建设一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暂时保留“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一校多名的一般只保留一个,今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包括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XX市(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明显的学校,可以将“职业”两字用专业或行业名称替代,非省属学校一律不得冠以“山东”、“齐鲁”等字样;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允许接受其他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