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南
【考试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的政策,考试大多涉及《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或为《会计实务》与《会计基础知识》)、《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管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报名时间】
各地报名时间不一致。一般报名需交验的证件:
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报考一门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河南省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报名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报名费用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试报名费。各省辖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合格证颁发及后期管理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上述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考试时间】
河南省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将于2009年3月2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9年3月28日(周六) 9:00-11:00
会计基础:2009年3月21日(周六)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1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