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七大变化
发布时间:2009-04-08 来源:中国滕州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486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门获悉,备受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意见》中要求高考资格要复查、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高考录取将分六批次进行,普通高校不再发录取确认表,考生、老师作弊处理有了更细规定等等。
 1、高考资格需要复查
 在前期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要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根据教育部规定,今年增加了2类考生不得报名的规定: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2、全部网上阅卷
 今年高考评卷点设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和济南大学。外语和文综也采取网上阅卷,这样一来所有科目的评卷工作均采取网上阅卷的方式。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3、中外合作专业放在本三批录取
 今年我省高考仍在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六个录取批次,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批次做了调整。
 《意见》规定,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放在本科三批录取。而去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对此,报考对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注意。
 4、本专科均少一个调剂志愿
 今年高考志愿从6月27日开始填报,考生和家长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本科一批、二批以及专科一批中的调剂志愿均减少了一个,可以减少一些填报志愿的重复环节,有利于考生专注于填写自己的重点志愿。
 5、录取批次新增部分院校
 在提前批中,新增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本科一批中新增了体育本科专业;专科二批中新增了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这无疑将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6、民办高校要发录取确认表
 从2007年开始,我省规定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出加盖省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只有同时持录取通知书和确认表才能到高校报到。从今年开始省招生考试院将不再对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但对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必须发放《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因此考生和家长要注意,如果收到民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却没有收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话,则说明录取通知书是假的。
 7、作弊处理规定较往年更细
 今年对考生和老师的作弊处理规定更加细致,《意见》还专门规定,对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等违纪行为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