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枣庄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已经展开,报名于19日结束,7月1至7月3日可以领取准考证,笔试定在7月4日进行。
据了解,此次招聘的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通用技术、学前教育(上述专业仅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机械类(数控、机电一体化)、医学类(预防医学、学校卫生、临床医学)、会计学。
接下来,枣庄市人事局、教育局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讲课三个步骤进行。
2009年7月1至7月3日可以领取准考证,7月4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由枣庄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命题,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按参加笔试人数的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面试质量,提高效率,便于监督,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市人事局、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根据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
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成绩之和,按招聘计划,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讲课人员名单,对达不到1:2比例的专业,将再次公开招聘;再次公开招聘仍达不到1:2比例,而单位又确实急需招聘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讲课环节。进入讲课环节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证和英语、计算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见习记者 魏涛涛 李娜 倪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