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发[2008]13号)有关规定,加大黄河三角洲地区急需人才引进开发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2010年度继续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地区范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8]4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泰安等市在“一体两翼”开发建设中享受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厅字[2008]17号)规定,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专项经费申报地区的范围为: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四市,以及潍坊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7个设区市的36个县(市、区)。
二、申报工作重点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
1、黄河三角洲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急需的人才;
2、黄河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急需人才;
3、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机械制造、新型农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科技等黄河三角洲地区重点发展领域的急需人才;
4、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急需人才。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
1、赴国外举办或参加高层次留学人才招聘会、急需人才引进洽谈会;
2、赴外省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3、组织举办大型或专场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等;
4、开展网上人才招聘活动。
三、项目经费资助标准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额度为8-10万元人民币;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资助额度为5-8万元人民币;
3、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级技师、市级以上首席技师获得者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
1、赴国外招聘高层次留学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
2、举办全国性、全省性等大型人才交流会项目资助额度为5-8万元人民币;
3、赴外省招聘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4、举办全市性人才招聘或交流会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5、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各相关设区市人事局负责所辖县(市、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和人才招聘项目的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项目类别要求分别填写《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申请表》、《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申请表》,按照单位隶属关系,报县(市、区)人事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相关设区市人事局或直接报送设区市人事局。
(三)设区市人事局负责项目的审核汇总,并分别填写《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汇总表》和《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汇总表》,连同《关于申报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的函》和加盖设区市人事局公章的《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申请表》、《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下达《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计划》。
(五)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和人才招聘资助项目,均采取“先执行,后拨款”的方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相关设区市人事局须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专项经费使用决算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经费证明。属刚性人才引进的还须提交人才招聘(录用)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书;属柔性人才引进的提交双方合作协议书等。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下拨资助经费。
五、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各相关市人事局要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决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提升项目层次,优化项目结构,优先考虑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单位的急需,要注重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方面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相关市在组织申报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同时,要根据本地发展需要,确定1-2个当地影响力大、拟引进人才层次高、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推荐,一定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确保好中选优,并请附文字说明材料单独申报。
(三)要确保申报项目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数量。对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0个,潍坊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2个,淄博、烟台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4个;人才招聘项目,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潍坊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淄博、烟台市申报项目数为1个。同一项目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数为1个。
(四)组织申报2010年项目同时,要做好2009年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按照《关于确定2009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4号)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交《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专项经费使用决算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经费证明。属刚性人才引进的还须提交人才招聘(录用)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书,属柔性人才引进的提交双方合作协议书等。我们将根据各地项目执行情况,拨付专项经费并确定该地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规模。按有关要求,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将不予受理2010年项目。
六、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资助经费必须严格用于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实、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支付,凡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或提成、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资助经费的使用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择优支持引进发展黄河三角洲地区急需人才的重点项目,最大限度的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大力引进黄河三角洲地区发展急需的人才。
(三)黄河三角洲地区各设区市人事局要根据当地引进人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匹配相应数额的经费用于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
黄河三角洲地区相关市人事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做好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和人才招聘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市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将人才引进工作列入本地人才规划,与本地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相结合,与用人单位人才实际需求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刚性引进与柔性流动相结合,努力营造引才育才的良好氛围,形成聚才用才的良好机制,促进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附件: 1.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申请表
2.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申请表
3.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汇总表
4.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汇总表
5.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
6.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申请表
附件: 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申请表
附件: 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汇总表
附件: 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汇总表
附件: 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
附件: 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