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9年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38号)规定,现将2009年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101人)予以公布,并颁发合格证,该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人,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申报、呈报工作。
附件:2009年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101人)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