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收文职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3-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2065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文职雇员招收与管理办法》,并报请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批准,现面向社会招收文职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收计划
文秘专业1名、建筑工程专业2名、法律专业2名。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自愿从事消防事业。
2、年龄在18—25周岁的未婚男性公民。
3、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消防部门要求的相关专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其他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报名及录用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23日。
2、报名地点:滕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4、经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
四、日常管理和工作要求
消防文职雇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使用协议的约定,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息时间按消防部队现行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限
消防文职雇员上岗前组织集中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可续签。
六、待遇及其他
1、消防文职雇员第一年月工资为800元,第二年月工资为900元的标准,保险补助为290元。已缴纳保险的,个人提供有效证明,保险补助随工资发放。
2、职岗补贴:(300元执勤补助)。
3、伙食:中午免费就餐。
4、节假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后,休息日正常休息,具体按消防部队实际执行。
5、试用期月工资为200元,不享受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5675119、5522927
联系人:池斌、王涛                       
滕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年三月十六日  
发布于:
20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