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报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179号)要求,拟对我省百千万人才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将本市、本部门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本情况,人选培养和使用情况,以及对继续实施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简要的书面材料,并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连同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通知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请各有关单位直接从网上下载并使用。
联 系 人:迟昭泉 段永建
联系电话:0531-86915076 0531-86902381
电子邮箱:czq@sdrs.gov.cn dyj@sdrs.gov.cn
附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登记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附件: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