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会议精神,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沟通,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服务,根据省委组织部建立《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部署要求,拟统一对我省高层次人才有关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填报范围
在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信息采集填报方法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采取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汇总的办法。请按照《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用户说明书》(附件2)规定的项目和相关要求,将专家信息填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软件》(附件1, 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http://www.sdrs.gov.cn、http://www.sdsi.gov.cn/cm/)。
三、时间安排
请于8月31日前将自《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软件》导出的专家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有关要求
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信息采集,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收集、填报信息,主管领导要认真把好关,确保高层次人才信息准确有效。完成信息采集填报的,要及时报送。
联 系 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段永建
联系电话:0531-86902381(传真),86062283.
电子邮箱:zyjsryglc@126.com
附件:1、《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软件》
2、《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用户说明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