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0-08-24 来源:滕州人事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166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8号),现将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