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及取消部分招聘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02 来源:人事网 作者:人事网 浏览量:1820

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简章》和《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各招聘岗位(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规定,经对报考缴费应聘人数的统计,现将本次招聘达不到报名比例应予核减及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学科)公告如下。
取消岗位中已缴费应聘人员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缴费银行卡账户内。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九月一  
  
附件:1、取消岗位情况一览表
   2、核减计划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取消岗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取消的岗位
1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电气系、机电部教学岗(A)

附件2:

核减计划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学科)
招聘计划
核减计划
核减后计划
1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机械系、机电部教学岗
2
1
1
2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建筑系、建信部教学岗(A)
16
1
15
3
市直学校
地理
9
4
5
(一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