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国专家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更好地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现就编报2011年度全省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针,全面贯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编制2011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重点包括:
(一)优先支持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紧缺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努力培养一批高端海洋科技教育人才、高端海洋优势产业开发技能人才和具有创新能力的海洋经济管理人才。
(二)优先支持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该区高端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
(三)支持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新农村建设(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农业新品种引进及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
(五)支持承担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协调发展项目。
(六)支持独联体专项、软件集成电路专项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七)支持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
二、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外专局的要求,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采取审批类和审核类项目同时组织,分别编制,一并申报的方式。
(一)各市、各部门确定申报项目后,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出次序,分别填写《2011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和《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三类),同时填写《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申报2011年审批类项目,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项目在线申报/审批系统”进行,使用方法参考《出国培训项目在线申报/审批系统用户手册》(可通过http://www.safea.gov.cn 下载),登录http://projectonline.caiep.org进行申报。曾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单位可参照鲁外专[2005]22号文件,使用已经确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报;其它单位可与省外专局联系,取得用户名及密码。项目申报所需的表格均要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
(三)申报2011年审核类项目,划分为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项目三类,按照项目内容和人员构成情况准确分类,分别填写《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企业管理)》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党政干部项目还须逐项填写《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补充说明》并盖组团单位公章,报省外专局审核。
(四)申报材料须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省外专局(拟申报审批类项目的须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要求申报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在申报2011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必须报送2010年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总结、重点培训项目培训成果以及已执行完毕的培训项目总结。所有申报表格、书面材料等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格式。
三、具体填报说明
(一)汇总表中,“项目名称”的填写不超过15个汉字,“机构编号”按照《关于公布2010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可登陆国家外专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查询)的编号填写,“经费来源”需注明国内自筹、国外资助或双方出资。
(二)所有申请表的封面,“项目名称”应与汇总表相一致,“组团单位”填写申报项目的单位,“主管部门”一般填写组团单位的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
(三)《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在申请表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常规、独联体、软件与集成电路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专家的联系方式,组团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应由申请单位、市外专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填报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申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填报拟派出业务对口人员组成情况。
(四)申请材料所需附件,可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sdrs.gov.cn/)下载,也可通过国家外专局网站(网址:http://www.safea.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有附件,要与表格纸张大小一致,并装订在一起。
(五)经费来源分国内财政因公出国预算内经费、国外资助(全额、境外全额、部分)、专项经费等。行业类别分财政金融、工业、科教文卫、农业、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等。双跨团组指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人事隶属关系以外人员参加的团组。
四、申报要求
(一)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不得组织未经批准或没有列入项目计划的培训团组。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二)进一步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重点支持中长期和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严格限制一般性管理类培训团组。要通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逐步增强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申报中长期培训项目的单位应提前组织相关培训人员参加相应语种的BFT考试。
(三)各市、各部门或单位管理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团组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国(境)外培训时间不少于21天。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应在部门确定的出国(境)经费预算额度内执行。
(五)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和宗教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由国家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地方部门不再申报。
(六)择优选用国境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内容的需要,在国家认定的机构范围内对相关机构的培训水平、接待能力、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充分考察和比较,择优选择。中长期培训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如选择未被国家外专局认定的机构,须填写《境外培训机构评估申请表》。省外专局将对未填报境外培训机构的项目和申报同一培训机构较多的项目进行调控。培训机构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严禁利用境内中介机构参与境外培训活动。
(七)要高度重视培训项目执行和总结,做好2010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总结、成果推广工作,项目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向省外专局报送培训总结或培训成果(附培训工作照片)。省外专局将根据各单位近年来培训项目计划执行率、培训成果和总结报送情况,择优审批2011年度的培训项目计划。
(八)已被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今年出国(境)培训项目,须于2010年11月30日前办毕执行手续。确需推迟到明年执行的,应列入2011年计划重新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胥霞 张建平
电话:0531-86105913,86062683
传真:0531-86062683
电子邮箱:saieppx@sdrs.gov.cn
附件:
1、2011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
3、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
4、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企业管理)
5、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补充说明
6、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7、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