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2 来源:滕州人事人才网 作者:滕州人才网 浏览量:4399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7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  

四、报考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级别4或级别2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该类考生可根据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生(仅限附件2中2人),实行现场报名,该类考生请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3日—6月20日

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20日前

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具体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上网打印《枣庄人事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

3、考生向滕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政务中心B107房间)提交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件原件以及有关专业工作证明。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1份;

(4)、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1份;

5、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进行。对伪造证书骗取考试资格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六、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2日至1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八、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附1: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2: 2011年山东省可报考物业管理师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附3:物业管理师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
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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