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08 来源:中国滕州网 作者:滕州人才网 浏览量:6322

滕州市东方建设工程事务有限公司为住建部批准的甲级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滕州市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一级资质总承包施工企业,两单位为滕州市建工局直属单位。现因业务拓展和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滕州市东方建设工程事务有限公司:共招聘8人。
1、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岗位3人。
报名条件: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咨询师或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2、各类招投标业务岗位5人。
报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土木工程、建筑管理、建筑经济及相近专业;男女不限。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滕州市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程管理岗位6人。
报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土木工程、建筑管理、机电安装及其他相近专业。有3年以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岗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市以外人员或在外地施工人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须填报《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初审通过的可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9月14日
(8:30—12:00,14:00—17:00);
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9月14日17:00;
报名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
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632-5522927;
咨询电话:0632-5578338;
电子邮箱:jg5576187@163.com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方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内容为土木工程专业基础知识、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常识、建筑业应知应会的其他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由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确定的面试人员将纳入滕州建筑业人力资源库。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和计划招聘人数的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该职位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滕州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工资待遇:滕州市东方事务有限公司工资参照局机关工资标准执行。滕州市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工资执行。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聘用单位注册后,参照行业同等水平另行发放证书补贴。所有人员正式录用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保险。

附:报名登记表
 
 
 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