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持证上岗,按照《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定于12月21-24日举办全省第九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的从业人员;
(二)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三)拟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自愿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培训内容
(一)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配置与管理;
(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危机及诚信建设;
(三)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规律法规;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21-24日,12月20日下午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培训地点:山东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院内学人大厦)。
四、报名方法
报名参训人员请填写《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12日前传真至0531-88315010。其中: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批准成立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当地自愿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员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名;其他人员自行报名。
五、证书发放
培训期满考试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教材费每人800元,住宿费150元/天,餐费100元/天。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处郭俊霞,联系电话:0531-86921372。
报名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训练中心董学、邱廷芳,联系电话:0531-85185369、85185318;传真:0531-883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