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高校毕业生回滕建功立业,你们辛苦了!
一、省内院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现场实名制登记(现场报到),也可直接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实名制登记(网上报到)。
二、省外院校毕业生请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后,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党员相关证明等
原件到滕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一楼9号窗口)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网上账户激活,而后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现
场实名制登记(报到),其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还须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
业学校印章)。
三、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邮局发机要邮寄,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或快递转档。邮寄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单位名称:山东省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邮编:277599;联系电话:0632-5522927。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开到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若为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中共滕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员党支部”,联系电话:0632-5517959;若为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请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委。
五、调整、改派时:
1、毕业生到滕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滕州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地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3、滕州生源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到央属、省属单位就业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直接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4、省外院校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枣庄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地址:新城区市交通综合服务大楼205房间;电话:0632—3341282,下同)办理。
5、滕州生源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从外地回滕州的(无就业单位),其改派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6、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盖章,单位属滕州的,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