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11号
发布时间:2015-12-25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1038

  按照《2015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分组及时间:
  
  1、综合类及卫生类:2015年12月26日
  
  2、教育类:2015年12月27日
  
  二、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当天早7点10分在滕州市善国中路百信超市(乐天玛特超市东)门前集合。
  
  三、体检费用:
  
  每人100元,由应聘人员自付。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