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重大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合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06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浏览量:1237

为提高全市人社系统工伤认定质量,有效预防各类工伤认定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伤认定实际,近期制定出台《枣庄市重大疑难工伤案件合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对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定性困难的工伤认定案件,或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伤认定案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立的案件合议委员会进行合议。《制度》规定了合议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由合议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工伤案件具体承办人负责合议工作组织联络的机制;规定了合议制度的适案范围和合议程序,要求合议案件主要围绕工伤案件的事实、情节、办案程序、处理意见等方面由合议成员充分讨论,形成合议意见书作为工伤认定案件处理的依据。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