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一年一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企业遗属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稽核工作已结束。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从8月份起将未办理认证手续的退休(遗属)人员做暂停发放处理。以上人员可就近前往居住地附近各社会化管理工作站或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稽核,待资格认证后,社会保险待遇再恢复发放、补发。 冒领待遇举报电话:559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