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所,有关银行,全市退休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发〔2016〕44号)文件要求,为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进度,加载社会保障卡102项功能,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滕州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陆续调整为社会保障卡。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目的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规范,安全性能高,有利于规范管理和精准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并具有银行银联卡功能,从而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二、启用时间
1、我市企业2017年1月起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养老金全部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2、我市市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从2017年10月起全部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3、我市镇街机关事业和2016年12月前我市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养老金2018年陆续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退休养老金发放时间不变。参保人员可按原存取款习惯到银行办理业务
2.退休养老金代发银行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
3.为了安全需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后不再配发存折。对于有对账需求的参保人员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对账薄,对账薄仅用于个人对账,不能代替社会保障卡使用,账户余额以社会保障卡余额为准。
4. 未办理、遗失或未收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于7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社会保险费征收大厅二楼一、二号窗口查询或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
5. 已有社会保障卡人员,请于8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发卡银行网点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未激活或密码遗忘等问题银行可立即处理。
6.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印刷有个人照片等信息,每张卡片需要单独制作,卡片遗失后补办流程相对较长,但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因此请妥善保管卡片。
7.参保人员移居外地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人社局会妥善处理,不会影响退休养老金的发放。
8.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请提前做好系统测试,确保相关功能可正常使用,并配合人社局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和答疑工作。
人社局咨询电话: 0632-5502876
银 行咨询电话: 0632-359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