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12号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1489

  按照《2017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当天早6点50分在滕州市善国中路百信超市(乐天玛特超市东)门前集合。  二、体检时间: 
  综合类、卫生类及教育类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岗位:2017年8月11日;  
  教育类其他岗位:2017年8月12日。 

  三、体检费用:  
  每人100元,由应聘人员自付。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x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