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创业大学按照省厅鲁人社发﹝2014﹞45号和鲁人社办发﹝2016﹞63号通知要求,通过认真梳理办学特色、全面总结办学经验、科学体验办学特色,充分运用文字报告、图片资料、音像播放、实物展示、现场答辩等手段,以初审合格、现场答辩第二名、现场考察优秀的好成绩圆满完成了省级师范创业大学的各项评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