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调整改派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5-12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2523


  一、毕业生报到(报到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16日—10月15日)

  1、文末附毕业生报到流程图。

  2、省内院校毕业生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现场实名制登记(现场报到),也可直接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或登陆“滕州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进行实名制登记(网上报到)。

  3、省外院校毕业生请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或登陆“滕州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注册后,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党员相关证明等原件到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9号窗口)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网上账户激活,而后进行现场实名制登记(报到)。其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还须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

  二、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开到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请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委。

  三、档案转接

 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转接,高等学校也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印有‘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字样)”形式转递,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或普通快递转档。邮寄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单位名称:山东省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档案室,联系电话:0632-5522927,邮编:277599。

  四、调整、改派:

  1、毕业生到滕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滕州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地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3、滕州生源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到央属、省属单位就业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直接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4、省外院校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枣庄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地址:新城区市交通综合服务大楼205房间;电话:0632—3341282,下同)办理。

  5、滕州生源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从外地回滕州的(无就业单位),其改派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6、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盖章,单位属滕州的,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五、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枣庄市新城市交通办公大楼205室 0632-3341282)

  2、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0632-3220742 人才开发流动科:0632-3331668)

  3、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0632-5522927)

  六、毕业生报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