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7]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0—21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按《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报考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有关资格证书与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经各区(市)或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24日—25日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业,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