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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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7]26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0月20日—21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按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经区(市)或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29日—30日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进资格审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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