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3117

鲁人考函[2008] 41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单位人事(干部、劳资)处: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7、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79号)文件规定,现对2007、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考务工作通知下:
一、考核时间
    这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于2008年10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工人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自行确定。省直单位工人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省直各考核点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具体考核日程,经批准后,通知到各部门、各单位。
二、考核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后,集中办理报名手续。省属及中央驻济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驻各市的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考核机构报名。省直单位于5月20日开始,各市工人考核报名时间自行确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报名工作于6月10日结束。今年报名省直单位(部门)使用统一格式的Excel报名表,可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上下载。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表的项目要求采集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数据存盘送交到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点: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电话:88597897  联系人:王仑)。
    考核收费标准按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三、考试内容和标准
    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技术业务的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要根据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确定考试内容,制定出便于具体操作的量化标准。对国家目前仍未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省市考核主管部门会同具体实施单位参照相近标准制定。考核按工种和级别分别进行。
四、考核用书
    为统一标准,确保考核质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使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编写的教材。对个别确不适应的教材和部分没有教材的工种,由考核主管部门或委托考核实施单位指定考核用书及复习范围。考核培训要按照考培分开、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考核点不得既考试又培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参加培训。
    考核用书的征订与报名同步进行,各市、省直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08年6月15日前,先将考试用书的征订情况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再按通知要求办理交费和领书。
五、考核组织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这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省统一部署,属地考核,分级组织实施。其中,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的结果,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技术业务水平考试(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职业道德考试,由省直和市直考核机构分别组织。
    各市要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考务规则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务必于11月1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原始数据信息)报省人事厅,经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定分数线或通过率后,再对外公布。
    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掌握报名条件,严肃考风考纪,按期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2:主管单位(部门)代码表
附件1: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