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艺考美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政策“出炉”
发布时间:2008-09-24 来源:滕州日报 作者:邱桂兰 浏览量:2944

  从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获悉,我省2009年艺考美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政策正式“出炉”,2009年我省艺考美术类专业测试将首度实行全省统考。统考将于2008年12月28日举行。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失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资格。
  下面具体介绍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且具备一定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应届高中毕业生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市招办审核),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外省考生不得在我省报考。
  我省艺考美术类专业统考实行“省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办公室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的管理模式。设立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考区领导小组和评卷点领导小组。每个市为一个考区,考点设在各市政府所在地。2009年艺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考试科目为两科,分别是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满分为100分。2008年12月28日8∶30—11∶30考造型基础;14∶00—17∶00考色彩基础。考场、考生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到所在市招办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考区领导小组负责选聘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监考教师一律由非专业教师担任。考点主考由考点所在单位负责人担任。
  评卷点设在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专业统考试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命制。命题以中学的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并兼顾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命题专家组在考前进行封闭式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计分办法。评分标准应准确、详细,便于评委掌握。试题在考试之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应指定专人负责。考题在全封闭状态下印刷,印刷完毕后底版及报废试题应当场销毁。各评卷点设立考务组、分档组、复审组、评卷组、仲裁组。各小组长、评卷教师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建立美术类专业评卷教师专家库。专家由各高校人事部门推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聘请的评卷教师从专家库里抽取。评卷共分四步:分档、复审、编号和评分。首先由分档组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档。然后是复审组对分档情况进行复审。对分档不合适的试卷,经集体研究通过,进行调整。考务组对复审通过的试卷盖档次印章并进行编号。编号后,评分组对盖档次印章并进行了编号的试卷在档次内按规定的分值打分。评分采用计算机评分系统进行。评分时评委用各自计算机评分系统对每份试卷评出具体分数(精确到1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办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发放《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各县(市、区)招办于春节前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将失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资格。
  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所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内其它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取得《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有资格于春节后报名参加校考。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