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量:1096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枣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国家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我省组织英语、日语科目考试;法语科目考试在北京、上海设置考区;阿拉伯语科目考试在北京设置考区。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英语、日语
一级
5月22日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三级
5月22日
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笔译综合能力》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二)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配草稿纸一张,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统一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3)。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月29日9:00 - 4月5日 16:00;
缴费时间:3月31日9:00 - 4月11日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1份。
资格审查时间4月6日9:00-4月8日16:00。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4:30。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一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250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40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25元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枣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
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5
徐州师范大学
49
西北师范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6
扬州大学
50
中山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7
南昌大学
51
暨南大学
4
安徽师范大学
28
江西师范大学
52
华南理工大学
5
北京大学
29
辽宁大学
53
华南师范大学
6
北京交通大学
30
大连理工大学
5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1
东北大学
55
广西大学
8
北京理工大学
32
大连海事大学
56
广西师范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33
辽宁师范大学
57
广西民族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34
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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