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1317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2017年继续对全市技术工人开展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鉴定包括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发师、美容师、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车工、焊工、机修钳工9个工种。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年限证明1份;
  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A4纸打印,一式2份);
  4、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三、申报条件
  参加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8年,或者经过正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25日---6月10日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滕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学院中路1066号。
  联系电话:5502738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工作年限证明》等表格请到网站表格下载中职业技能鉴定专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