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份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8-10-11 来源:人社局 作者:小马奔腾 浏览量:1736

各类企业单位、技工院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流程,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将2018年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焊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磨工、制冷工、手工木工、评茶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美容师、美发师、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

  鉴定级别:初级、中级、高级。

  二、申报条件

  各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省“放管服”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也可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查询(www.sdosta.org.cn)。

  三、鉴定时间与方式

  鉴定时间在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社会化统一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20日。

  报名地点: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院内北四楼,滕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632-5502738。

  电子邮箱:tzjdzx11@126.com

  五、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一份、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见附件2)。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和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3,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其中经办人需写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所属业务部门公章无效);

  4、鉴定收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中的B类收取。(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化统一鉴定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鉴定要求,严格申报条件。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确保社会化统一鉴定顺利进行。

  附件:

  1:申报条件

  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3:工作年限证明(2018版)

  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