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基层警务力量构筑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计划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型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报考特、巡警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2018年9月30日前获得);
6、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
⑦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⑨正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
⑩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126名。具体职位及计划如下:
招聘 职位 职位名称 招聘 计划 学历条件 其他条件 警务辅助 人员A职位 特、巡警巡逻 45人 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男性,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退役士兵优先) 警务辅助 人员B职位 特、巡警巡逻 15人 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女性,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退役士兵优先) 警务辅助 人员C职位 三、四轮电动车整治 30人 高中及以上学历 男性,只限退役士兵 警务辅 助人员 D职位 (外勤) 1 龙泉派出所 6人 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男性(不得申报户籍所在地镇街派出所) 2 善南派出所 2人 3 界河派出所 2人 4 木石派出所 5人 5 张汪派出所 3人 6 大坞派出所 3人 7 级索派出所 4人 8 洪绪派出所 2人 9 官桥派出所 1人 10 东郭派出所 1人 11 东沙河派出所 1人 12 南沙河派出所 1人 13 羊庄派出所 1人 14 柴胡店派出所 2人 15 鲍沟派出所 2人
警务辅助人员A和B职位,主要参与特、巡警日常巡逻工作,不交流其他岗位使用;警务辅助人员C职位,主要辅助交通民警开展三、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由交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警务辅助人员D职位为镇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由各派出所统一管理使用,市局辅警办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及目测。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滕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留存原件一份;同时报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报名职位+姓名”,发送到滕州辅警报名邮箱:tzfjbm@163.com;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指印,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个人征信报告。留存原件一份;
(7)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8)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三、体能测评
参与体能测评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届时会以电话通知领取通知书。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笔试人选。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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