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3.持有机动车正式驾驶证A1、客运行业从业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三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计分有满分记录,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前往滕州市春藤东路1366号,上善公交办公室报名(二楼行政后勤部),联系人:孙文锋、联系电话:18863270009。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报名,将个人信息(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资格证)照片)发送至邮箱tzssgjbgs@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将在入职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交通道路违章记分办法》等理论考试和道路考试。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0%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的110%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一经聘用需辞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