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社保费医保费实行联合征缴的通知》要求,确保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社保费医保费征缴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自10月28日起,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窗口,对社保费医保费进行联合征缴。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